问题 | 遗产继承属于夫妻财产吗 |
释义 | 子女婚后继承的遗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而并非是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法律的这一规定与很多人自以为是的想法并不一致,故若这些人身故后,其遗产处理将极可能与其本人意愿相距甚远,从而使其因对法律的误解而丧失了自主处分遗产的权利。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也许夫妻之间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但是万一将来这对夫妻离婚了,留下遗产的父母也许九泉之下难以面对子女失婚失财的人财两空局面。父母们若希望规避这一风险,使得子女即使失婚也不会失财(此处“财”,仅指父母遗产),则须于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亲去世无遗嘱母亲如何继承权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按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死者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配偶和子女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均分遗产,但是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本身就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回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才进入遗产分配程序。 对于平分的财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适当多分: 1、与被继答承人共同生活的; 2、对被继承人尽义务多的; 3、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二、法律规定的遗产夫妻离婚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的遗产夫妻离婚处理如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下遗嘱,明确指出只属于夫妻一方,则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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