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遗产继承中遗产的范围,在认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是要区别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有财产。 遗产只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继承开始后应将共有人的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剩下的才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不能将全部共有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也不能将共有财产中的遗产份额忽略。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来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部分。 因此夫妻间遗产的继承,首先应当将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或其他共有人的分割予以分割,剩余部分才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部分,再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方式予以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