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呢 |
释义 | 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存在离婚的问题,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即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同居期间对财产未做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可以按照购买房产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二、同居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一、同居协议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同居协议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生活消费等约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限制人身的不准分手、家务劳作等都是无效条款,也就是说此类的同居协议条款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 三、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如下: 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3、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子女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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