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同居期间共购房屋分手后的归属:有协议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判定为按份共有;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为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