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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强制险合同注意什么注意事项
释义
    签订强制险合同注意:
    1、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
    2、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3、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的规定。
    一、保险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保险单是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它基本载明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理赔时的重要单证之一,所以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保险单一旦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补发手续,办理补发保单手续时须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件、填写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并由投保人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填写委托授权书并携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补办后的新保单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没有任何影响。保险专家也建议,长期缴费的纸质保单不容易保存,建议大家能够复印一份保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发现保险单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携带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可以补办。
    二、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是什么
    车辆损失险保险人的义务有:
    1、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等内容。
    2、保险人应24小时受理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保险人接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或明示处理意见。
    3、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指引及有关资料,并应跟踪服务。
    4、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有充分理由认定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规定义务而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提前15天通知投保人。
    三、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首先,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比如: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在合同中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其为免责条款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而发生的损害赔偿。
    其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再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后,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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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5: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