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必须到场。到场就是为了证明担保事实,且担保人知悉该项事实,同意承担相应责任。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现场签字的,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