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要求赔偿损失,金额为购买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为五百元。欺诈行为包括掺假、虚假销售、欺骗性价格等。消费者权益包括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信息、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获得公平交易条件。 法律分析 一、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是什么?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哪些权益? 1、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2、自主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3、人身财产安全权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实践生活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件,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火、机动车等因漏电、燃烧、爆炸及失灵等原因致人损害案件,是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事例。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结语 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明确,对于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欺诈行为包括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欺骗性价格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保护消费者的知悉真实情况权、自主选择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应当享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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