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提高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江苏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的提高办法以及农村征地补偿的公示流程。征地工作部门会在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内发布拟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的公告,被征收人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协商并提出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补偿的公示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征地公告、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以及依法交出土地等阶段。 法律分析 江苏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的提高办法: 您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沟通并协商征地补偿,通常情况下,征地工作部门会在您征收土地的范围内发布拟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的公告。如果被征收人认为征地补偿过低,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协商并提出征地补偿标准。 一、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公示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二、定向土地拆迁补偿流程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的流程一般有以下几个阶段: 1、发布征地公告。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一定的征地公告。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后进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组织进行听证。 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收土地公告。公告内容包含征地补偿安置人员等等。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有权进行登记。 7、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之后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意见、听证。 8、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9、依法交出土地。 拓展延伸 农村征地拆迁怎么申请? 进行征地的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3、征地审查。 4、征地审核与批复。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的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结语 农村拆迁征地补偿的提高办法: 征地工作部门会发布拟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的公告,被征收人可以与征地工作部门协商征地补偿标准。一、农村征地补偿怎么公示二、定向土地拆迁补偿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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