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当年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在次年的1月底前必须结清。 住院报销标准: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员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