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比例为25%。 2、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 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30%。 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 一、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1、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4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55%。 2、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30%,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 3、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20%,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35%。 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200元的,补偿200元。 二、新农合报销流程 1、门诊报销流程 (1)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 (2)凭检查、治疗处方到门诊收费处划价收费; (3)自行支付门诊医疗费用; (4)在相关科室进行检查。门诊药房取药; (5)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发票就门诊一楼; (6)最后到新农合窗口审核、报销并领取报销款。 2、住院报销流程 (1)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 (2)由医生开具住院证明,主治医生核对病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 (3)到新农合窗口办理住院登记; (4)自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5)持出院证明、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患者身份证、户口本、领款人身份证到医院一楼; (6)到新农合窗口审核、报销并领取报销款。 三、新农合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患者身份证、户口本; 2、参保患者合作医疗证; 3、住院证明、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住院发票; 5、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有些地区需要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