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
释义 | 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需要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过失。 一、刑法中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是以以下标准立案的: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的行为。 二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立案追究。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如何确定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死亡罪: 1、本罪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邪说,蒙骗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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