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名称变更流程及所需准备材料 |
释义 | 房产证改名多长时间按照我国房产证更名办理的规定,首先需要当事人填写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原房屋产权证,等待有关部门进行受理,核实,批准,这个过程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房屋产权变更一般需要30天。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登记的,登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必须是夫妻?真相:不是解析:法律规定婚后财产不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或者是登记在两人的名下,都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不必纠结于写谁的名字或是写两个名字,只要夫妻双方有一人名字在房产证上,该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有。房屋产权变更的情况有哪些?(一)夫妻间产权变更:夫妻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转移为其中一方所有或双方共同所有,需提供以下材料:产权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填写申请表后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将具体计算。(二)房屋继承引起的产权变更: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三)房屋买卖引起的变更: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可持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买卖契约,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四)房屋赠与产生的变更: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申报材料:房屋权属证书,房屋赠与公证书,评估报告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手房产权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要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你现在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房屋公证委托? 1、办理房地产委托公证,当天不能拿到公证书。但具体时间各地也不完全一样,从申请到出具公证书的时间一般是十五个工作日。有关上述种类委托书公证,一般情况下当天应该能出来,或2天。这种公证比较简单。如果该公证处业务比较多的情况下,可能时间稍长些。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流程如下: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2、《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房屋出租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这个要依据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而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多长时间 房屋产权过户一般需要三十日。买卖房屋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要在申请后30天内完成登记。根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定要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权证?真相:不是解析: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应。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旧证依然有效。没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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