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通过措施保护其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如下: 1、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诉讼时效可以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届满时起计算,从而延长即将到来的诉讼时效。与债务人对账并签字确认,记得双方签字或盖章对账,包括对账过程、邮件交流等。既方便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计算; 2、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寻求担保。债务人要求担保人追加担保,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的,由担保人偿还。在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让债务人同意履行; 3、要求债务人立字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备忘录。双方达成新协议,重新确认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