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辆车前2次违反限行规定不处罚,从第3次违反禁行规定起,罚款并扣3分。一台车在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1次行驶记录;并且第1次、第2次违反限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3次起依法处罚。 法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十八条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二)实施交通高峰时段区域限行; (三)限制机动车使用频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多人共乘; (四)合理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使用成本,削减繁忙路段交通流量; (五)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 (六)其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前款第(五)项规定的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应当上缴市财政专户,并专项用于发展公共交通以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治理。费用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