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账户被冻结后果严重性 |
释义 | 答:正常情况账户冻结期间账户就无法使用的。冻结的情形有两种,其一是公安、检察院、法院、海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罪犯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初步确定为非法收入或由于工作需要,对犯罪分子的银行存款提出不能再发生支付款时,为防止赃款转移,可通过银行采取强制措施,即对其存款户予以冻结,不得支付。其二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裁决所规定的义务,则法院将有权对其银行的存款及持有的物资实行冻结,并通知有关的银行或上市公司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四条 诉讼前、诉讼中及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九条关于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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