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销合同能起诉吗 |
释义 | 1、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属于口头合同,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2、对于合同纠纷,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达成的口头合同中确定了合同履行地的,也可以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由原告自由选择。 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方式,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对合同纠纷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当事人可在合同上约定:凡约定仲裁条款的,发生纠纷时只能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相反,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因此,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 除了约定仲裁条款外,当事人还要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即协议管辖。如果双方订立了协议管辖条款,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就可按合同的约定到双方选定的法院起诉,而不受一般地域管辖的限制,即协议管辖优先,这对于预防合同纠纷的管辖争议很有意义。 在订立协议管辖条款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选择管辖的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之内的某一法院,超出这一范围的选择无效; 2、协议管辖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3、协议管辖应是明确的、具体的,不确定的协议管辖等于没有选择,发生纠纷时就要按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权。 二、确认合同无效的级别管辖规定是什么 因合同无效产生纠纷的,一般是由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也可以由被告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须使之符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该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这就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条款若使其有效就必须使之符合: (1)管辖地与双方签订的合同有一定的联系,即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选择某一地人民法院; (2)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否则,该管辖条款就不发生效力,确定管辖法院最终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及其他相关规定。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认定合同无效的纠纷。如果级别管辖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约定确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则应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是什么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地,需要根据劳务合同纠纷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发生劳务纠纷后,就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上诉法院。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采取被告住所在地的原则,也即由于劳务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一般的受理法院是企业单位经营管辖地的人民法院。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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