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故意不接法院传票怎么办? |
释义 |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的: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故意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 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 如果被告还是不出现,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并不会有法律的制裁。 传票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几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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