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怎么处理 |
释义 | 被告不联系原告的情况下,法院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根据询问、核对证据后作出的判决。被告缺席判决的条件包括合法传唤两次且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民事诉讼流程包括选择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取得证据后出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特定性和自由性的特征。 法律分析 一、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怎么处理 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的,法院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二、被告缺席判决的条件 被告缺席判决的条件有: 1.经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合法传唤",人民法院要严格地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传唤。 2.经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两次合法传唤,要经过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两次合法传唤",传唤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而且两次传唤都必须合法。 3.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虽经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两次合法传唤",还要看被告人没有到庭有无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民事诉讼起诉流程 1.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则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在级别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也就是区县级法院)管辖。 2.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3.取得一定证据并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的特征是具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特定性、自由性。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 结语 被告接到法院传票也不联系原告的情况下,法院将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根据已有的证据和辩词作出的判决。被告缺席判决的条件包括:经过两次合法传唤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民事诉讼的起诉流程包括选择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在法官指导下取得证据并参加诉讼。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特定性和自由性等特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二章 汇票 第六节 追索权 第六十四条 【拒绝证明的代替-法院司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具有拒绝证明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三章 本票 第七十六条 【本票的相应记载事项】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票据欺诈行为的行政责任】有前条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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