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置换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房屋置换后,只要能证明是用婚前房屋所换,该房产原则上归个人所有。若“由小换大”,夫妻双方或一方又增加支付了房产,则仅限于婚后双方又增加的部分为共同财产,整体应属于按份共有。 法律分析 置换房屋后,只要能证明该房屋是用婚前房产所置换,该房产原则上就属于个人所有。这种情况通常是指“以大换小”或者“价值相等”。如果是“由小换大”,也就是说婚前房产较小,婚后置换了较大的房产,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增加了支付的房款,那么该种情况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共有的部分只限于婚后双方额外增加的房款所对应的房产部分,也就是说,新置换的房屋虽然是双方共有,但整体应按比例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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