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房产规定如下: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