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潜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潜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向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低保申请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 2、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 3、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4、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 注:符合条件的居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无人有意见后提交到当地民政所进行核查;一般提交低保申请审批时间为城市1月完结,农村为3个月完结。 二、潜江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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