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在哪办理 市民政局主办科室:各区、县民政局。 二、汕头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办材料 1、本人手写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家庭有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如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应提供其关系证明; 3、有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出具单位工资、收入证明及工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存折复印件; 4、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 5、无单位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应提供待业证和失业证;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提供近期疾病证明书复印件(应医院公章及医生签名);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家庭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要有接受赡养、抚养、扶养金的证明; 7、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