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行政监察局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指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的劳动行政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劳动监察投诉处理流程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缺少材料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二、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违法吗 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是违法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停止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因此,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如果单位还拒绝办理的,可以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经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还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工地不做了工地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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