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程序无锡市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或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4、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定。 5、职工有关伤残情况是否为工伤所致的确定。 6、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委托的鉴定。 二、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一)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单位和个人共同委托鉴定的,须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中“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盖章。 (2)工伤认定书。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因工负伤救治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片子等有关资料。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由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5)患职业病人员须提供职业病诊断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审核盖章。 (2)《鉴定申报花名册》(花名册上须提供单位社保代码和职工个人社保代码)。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完整病史材料,其中病理报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需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检查实行指定医院、规定时间、集中封闭体检的办法进行。集中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告知申请人。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进行。 2、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按《关于印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通知》(锡劳鉴[2002]1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填写《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直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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