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怎么判判 |
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一房两卖的方式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一、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很多,违约情形不同,损害赔偿的标准也不一样,主要是以下几种:(一)以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费制,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一付购房款已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房屋面积不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不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哦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也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四)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费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房产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合同订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交房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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