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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农村户口城镇
释义
    法律分析:(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死亡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与死亡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一)死亡赔偿金计算的标准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的,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因而,城镇户口比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一般都高出几倍。
    (二)农村户口按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赔偿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在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
    1.受害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
    2.受害人在城镇有固定收入。
    (三)按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赔偿的特殊人员
    对现役军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发生交通事故,他们的人身损害赔偿,均按照城镇居民的有关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二、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云南省《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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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