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在北京应按如下方式提取公积金: 1、提取北京公积金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支票,并加盖预留印章; 3、员工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门]柜台申请; 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应办理提取手续,打印受理收据交员工确认,公积金转入员工储蓄账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北京公积金提取流程,你知道都有哪些呢?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解答的相关法律知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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