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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案件应当指定辩护人?
释义
    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通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
    因司法利益需要保护的被告人,若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国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有以下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什么样的人应当指定律师辩护?
    1.具有盲、聋、哑等生理缺陷的被告人,不需要盲、聋、哑同时具备,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未成年被告人。就是按公历计算,年龄未满18周岁,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起诉提供的情况和主要证据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包括哪些?
    关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包括哪些?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包括哪些?
    1、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包括律师、以及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2、刑事辩护人的权利有:
    (1)为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
    (2)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审查起诉阶段为嫌疑人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如果被告人要提前上诉的,提出上诉权。
    (7)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8)为被告人代理申诉、控告权;
    (9)拒绝辩护权。
    二、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等。
    1、自行辩护。
    (1)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亲友等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3、指定辩护。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会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当然除了律师之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等也可以成为辩护人。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那么律师可以自行决定会见被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的时间、次数等的相关事项。
    相关内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辩护词
    ___审判长、审判员:河南平原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刑事诉公法》规定,接受___丈夫委托,指派我担任___伪造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件一审被告人___的辩护人,现据刚才的庭审查明的事实,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___的行为不应定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___仅参与了证件买卖,并没有实施伪造行为,因此,不应定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刑事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1)22号规定,为依法惩处伪造、贩卖伪造的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明的犯罪活动,现就办理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对于伪造高等院校印章制作学历、学位证明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在这个解释中,将构成犯罪的行为仅限于制作学历、学位证明,而本案制作的是“继续教育登记证”,根据《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继续教育登记证”不是“学历学位证明”,伪造继续教育登记证不应按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定罪处罚。
    二、不应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___仅参与了买证行为,没有参与伪造,而《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仅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构成犯罪,对于买卖居民身份证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
    三、指控___系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共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在本案中,具体伪造证件的人和提供样本、照片的人均没有归案,伪造的事实没有查清,因此,指控___系伪造共犯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四、___没有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上是出于为别人帮忙,客观上触犯了法律,其主观恶性小,并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况且证件均被收缴,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性。《刑法》第72条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建议本案适用缓刑。
    监护人能指定吗?
    监护人可以指定。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资格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只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法院应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拒绝指定辩护的后果有哪些?
    被告人可以拒绝指定辩护。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拒绝之后被告人应当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由法院重新指定其他辩护人。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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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30 1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