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离婚上诉程序具体如下:1、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起草诉讼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被告所在地或被告寓居2年以上所在地法院)递交诉讼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另一方发送诉讼状副本;6、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两方发送传票;7、开庭:两方均能够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通常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两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可否允予离婚,以及怎样分配财产,娃儿抚养问题怎样解决等问题作出裁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