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需要 |
释义 | 北京公积金提取办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职工退休销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0)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出境定居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2)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住房公积金销户 (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提取事项均可通过网上申请,其中(1)、(2)、(5)、(7)、(10)-(14)九项提取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结。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 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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