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车上人员有责任险,并且事故中无责的,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偿。因为车上乘客责任险作为商业险的一种,它的主要作用是负责赔偿保险车辆的交通意外造成的车上人员伤亡。 法律客观: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第三十一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