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状况未记载的我们可以领证吗 |
释义 |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注明不会影响办结婚证,可以按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一、户口页未婚改为已婚怎么更改 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拟变更户口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政窗口的民警,经审查后立即就可以变更。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当日可以办好。婚姻状况不是主要登记项目,因此,派出所不会过多审查。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户口本跟身份证是证明我们身份的重要工具,缺一不可,所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难免会存在疏忽。 二、离婚户口本为什么不显示户口不迁出 户口没迁离婚不会显示什么,办理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理或者法院判决,而办理户籍信息更改是在户籍管理派出所。离异后,只要自己不去转移户籍或者变更户籍信息,在户口本上不会注册离异两字。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 三、复婚需要离婚证复婚证丢了怎么办 当事人丢失离婚证的,应该先补领离婚证,然后再按照正常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复婚手续,《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正常结婚登记并不需要离婚证,所以离婚证丢了是不影响复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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