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执法人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某公司开采凝灰岩系在石灰石采矿证范围内开采,且是在开采石灰石过程中揭露顶部岩土层过程中对废石资源的再利用,属开采过程中对采矿废石的再利用,不构成违法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某公司擅自开采凝灰岩,属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已构成非法开采,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第三条 对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无证开采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和其他证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公司持石灰石采矿许可证在其矿区开采凝灰岩资源,则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行为,即无证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