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直接走了会怎样 |
释义 |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具体来说,如果同意离婚,对方同意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达成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夫妻双方所在家庭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财产和子女抚养费的分割,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如果要求离婚但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归属作出判决。然而,并非所有提交法院的案件都会离婚。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 一、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应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离婚的方式有: 1、协议离婚,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 2、诉讼离婚,法院离婚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女方通过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表明关系不可能和解,法院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会判决。 二、军人离婚有哪些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军人离婚存在特殊性,但是军人离婚也必须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在现役军人和其配偶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由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后,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现役军人取得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可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后,就可以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现役军人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时,则涉及到现役军人离婚的管辖法院和离婚条件的问题。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不一样,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保护军婚的制度,所以军人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的条件具有特殊性。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后,现役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则法院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是,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证明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那么法院就不会对现役军人实施“特殊保护”,可以不经军人同意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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