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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换身份证去哪里办理
释义
    南京身份证办理点:
    1、玄武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红山路196号(玄武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2、秦淮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理点;太平巷20号;
    3、建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茶亭东街266号(滨湖派出所南门);
    4、鼓楼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定淮门大街1号(鼓楼公安分局户政中心);
    5、浦口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理点,龙华路5号(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柳州北路8号(原泰山新村派出所);
    6、化工园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扬新路188号;
    7、栖霞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尧化门街139号(栖霞公安分局);
    8、雨花台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花神大道5号(雨花台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9、水上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宝塔桥西街11号等。
    南京办理身份证所需时间:
    居民身份证法定制发周期为六十日,江苏省已缩短至20个工作日,申请人因考试、比赛等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安机关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发证。
    临时身份证制发周期,设区市范围内办理的不超过2日,省内跨市办理的不超过3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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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6: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