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何? |
释义 | 电动车撞上机动车,责任划分需由公安交警部门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责任。停车路边有停车位属合法停车,骑车人负责;紧急停车且有警示标志,骑车人全责;违章停车且无警示标志,违停车辆承担20%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80%责任。报警并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有助确定责任。机动车办理交强险时,交警部门可能认定机动车方负全责。最终责任划分需由交警认定。 法律分析 车停在路上电动车撞上受伤是谁的责任?看情况,建议报警请警方来鉴定。 如果没乱停,应该不要负责。当时报警了不,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来确定责任。 一、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 二、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 三、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于保护弱势群体,且机动车办理了交强险的缘故,交警部门有可能认定机动车方负全责。 虽然是电动车撞上了机动车,但并不确定此时机动车一方是否有过错,如果同时也是有过错的话,那么对责任的划分不是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就是同等责任。而实际事故的责任是怎样的,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认定之后才能知晓。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和事故情况,对于车停在路上电动车撞上受伤的责任划分,建议报警请警方来鉴定。根据具体情况,停车路边是否有停车位、是否设置了警示标志等因素,将决定责任的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停车合法且有警示标志,骑车人承担全责;如果紧急停车且有警示标志,骑车人仍承担全责;如果违章停车且没有警示标志,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事实进行认定。请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的认定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三十五条 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 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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