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是否需要去办理解除?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双方都是未婚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法院去解除。双方都是已婚的,或者其中一方是已婚的,其同居关系就可到法院去进行解除。在解除同居关系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了纠纷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即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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