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合同是指两方以上的当事人通过协商而相互之间建立合同关系的行为。订立合同一般有以下的程序:第一、有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合同是一方或者多方达成的协议,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而订立合同当事人是否为多方或者是双方,决定于参与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第二、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第三、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为订立合同做出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之间进行的,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作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立要约发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