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可以以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也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随时查用的数据电文。 法律分析 合同可以通过要约或承诺的方式订立,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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