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程序如下: 1、未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比较轻微,责任认定一致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责任认定不一致的,立即报警,及时拔打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并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3、交通管理部门到达现场后,会组织抢救伤员,恢复交通,对现场进行勘验,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派人到现场,完成定损等必要工作。 4、当事人可以根据认定书中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协商赔偿事宜,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