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是这样,你请的律师由你付律师费,所以发票是开给你。然后打官司结束法院判决由对方支付律师费,你再凭发票找对方要就行了。找律师上有事找律师。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