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有什么 |
释义 | (一)性质不同 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主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二)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能够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从而确保对方能够顺利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定金虽然也有这方面的作用,但是其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三)效力不同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定金在这方面和预付款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合同得以正常履行,那么定金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用于抵作价款或退回,不像预付款那样必须用来抵作价款。在合同没能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要双倍偿还定金。 因此可以看出,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四)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一、违约定金的有效要件是如何的 (一)主合同有效 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交付的定金应按照不当得利返还。 (二)定金要交付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必须一交付为生效要件。定金合同之所以为实践性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定金具有惩罚性质和强制性质(体现在只能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和不得请求返还定金,限制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需要当事人慎重考虑。而诺成性合同,则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不交定金,可以主张定金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 (三)一定要表明“定金”字样 如果写的是“押金”“保证金”之类的,则不发生定金的效力。发生预付款的效力。 1、跟定金相比预付款是冲抵货款的,除非约定了利息,否则不计利息。 2、预付款不适用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定金条款的限制。 3、预付款是主合同的内容。 4、预付款不存在双倍返还的问题。 (四)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 1、如果没交定金,可请求缔约过失责任。 2、如果交的定金超过了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则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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