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所以您企业是在今年开具的红字发票,应冲减今年的销售收入,不影响上年度的汇算清缴.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衍生问题: 发票红冲是什么意思 发票红冲是指企业对已经不能作废的错误发票开具对应的红字负数发票进行冲减的过程。对于开具错误的发票,如果是本月开具的,可以直接在开票软件上面作废处理,如果是跨月开具的,或者电子发票,则必须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