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打后,是否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 |
释义 | 在处理交通事故和被人打了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是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没有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自己先垫付,同时保留好医疗票据。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建议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并对方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也会相应追究。而在被人打了的情况下,建议先报警处理,并保留好回执。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医疗费用,可以自己先垫付,同时保留好医疗票据。 法律分析 被人打了,是否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吗? 处理方案如下: 1. 首先报警处理,并保留好回执。 2. 如果对方没有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自己先垫付,同时保留好医疗票据。 3.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建议做一个伤残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并对方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也会相应追究。 二、车祸撞人要先自己垫付钱吗? 车祸撞人是否需要自己垫付钱,在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具体还是要交警来划分责任,在责任划分没有明确时,伤者可以自己拿钱看病,肇事的一方也可以适当的垫付部分医药费。保险公司在责任没有划分前是不会垫付医药费的。何况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了,就可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了,肇事方没钱的,可以找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医药费。等伤者出院一块算账,或者等伤者治疗终结后一并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结语 在处理交通事故和被人打了等情况时,需要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和医疗票据,以便后续处理。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医疗费用,可以自己先垫付,同时保留好医疗票据。但建议做一个伤残鉴定,以便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或重伤,并对方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也会相应追究。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划分不明确,则可以先由肇事方垫付部分医药费,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再按照责任比例要求垫付医药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对于车祸撞人的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的,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处罚结果是不同的,特别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需要由交警部门严格基于事实现场的勘查情况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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