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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