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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
释义
    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员对各项内容进行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放离婚证给双方。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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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7: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