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吊销了不能补办的,只有遗失的情况才能补办,只能重新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7月20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看你是什么情况被吊销的,正常注销还没问题,如果是不正当手段取得和违规的话就没办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