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
释义 |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多长时间?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查封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其中: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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