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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了还需要给妻子扶养费吗
释义
    精神病离婚后是否需要支付扶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约定或一方生活困难,支付扶养费是可能的。对于精神病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一般会判给没有精神病的一方,但需综合考虑子女身心健康和父母的抚养能力。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按照协议处理或由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精神病离婚方生活困难,无过错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分析
    一、老婆有精神病离婚了还需要给妻子扶养费吗
    老婆有精神病离婚了是否需要给妻子扶养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离婚后,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可能基于两种情况:
    (1)是一方生活困难,由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
    (2)是双方约定。
    2.丈夫支付前妻生活费显然是后一种情况,支付多少,支付到何时,完全在于当事人自行商定,订下了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如果没有约定支付到何时,个人认为至其再婚时,可以停止支付。因为再婚后,夫妻间互负扶养义务,无需再由前夫帮助。
    二、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判
    一方有精神病离婚小孩一般是判给没有精神病的一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精神病离婚财产应当怎样分
    1.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得分割;
    2.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离婚后是否需要给精神病患者的妻子扶养费需要根据法院判决或双方约定来确定。对于精神病离婚的小孩,一般会判给没有精神病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在精神病离婚财产分割方面,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同时精神病人生活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根据以上原则,可以合理解决精神病离婚所涉及的各项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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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