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程序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旨是明确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出让方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且该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有: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 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拓展延伸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土地使用权需要出让时,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来明确权益和义务。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包括合同主体、土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价款等内容。订立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估、招标或协商、签订合同等环节。申请方需提供相关材料,经过审查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并通过招标或协商确定合适的出让方。最后,双方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这一程序的规定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原则确保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合同应明确合同主体、土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价款等内容。订立程序包括申请、评估、招标或协商、签订合同等环节。双方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保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