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2、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法律客观: 《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监察部门按照管辖范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或者控告检举的违纪线索,或者有关机关、部门移送的违纪线索,经初步核实,认为有关人员构成违纪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报本院院长批准后立案并组织调查。重要案件的立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备案。 |